“资金紧张,多次向他人借款;经营不善,欠款多年未还。清算账目,双方约定还款;家庭变故,未能履行合约。多次索要无果,原告向沙沟法庭起诉。”日前,薛城区司法局沙沟司法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成功调解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据介绍,原告王某经营着一座养鸡场,凭借多年努力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养鸡大户。被告殷某因养鸡生意往来与王某结识,从2014年开始陆续从王某处进货,并多次向王某借款。因不善经营,殷某生意亏损,经营的养鸡场也被迫关闭。其后,王某多次找殷某催要欠款,双方在中间人的见证下于2017年12月清算账目,重新签订了一张158600元的借条,殷某口头承诺分期还款。但殷某虽立下了字据,却并未完全还款,仅在2019年2月还给王某1000元。王某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到沙沟法庭起诉,要求殷某偿还债务。法庭劝导王某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王某便到沙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诉前调解。 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后,沙沟司法所调解员与原、被告联系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员不断地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殷某分6年,先少后多分期偿还全部欠款,期间王某不主张欠款利息;如殷某违约,则从违约之日起余下欠款按同期银行利率4倍主张利息。协议签订之后,王某和殷某共同到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双方重归于好。 据悉,沙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薛城区司法局沙沟司法所,调解员多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调解,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既降低了司法成本,为群众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又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