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莫名遭查封,沙沟司法所多方联系解困局 2017年8月28日一大早,沙沟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社区服刑人员孙某的电话,声称其名下的为一张邮政银行储蓄卡无法提取现金,并且余额为负五万多元,并称卡上的三千多元是其仅有的生活费。接到电话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社区服刑人员孙某情绪,一方面通知其到司法所把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孙某来到司法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担心孙某遭到电信诈骗,于是先联系其开户行核实银行卡账户情况,经了解,孙某的银行卡已经被相关国家机关查封了,但开户银行却无法获知是哪家单位进行的查封。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仔细询问孙某和查阅孙某的档案,发现此次查封划扣的资金总额与其附加刑的罚金数额相等。由此,大致推断此次孙某的银行账户是被原审法院查封并划扣了资金。但孙某坚称,判决的罚金已经履行完毕,但缴纳凭证丢失。通过查阅假释裁定书,假释裁定书也载明罚金已经履行完毕。 司法所工作人员辗转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孙某的原审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与原审法庭工作人员核实,确实是原审法院对孙某的账户进行了查封和划扣资金,但原审法院要求孙某提供已经缴纳罚金的证明后方可解封和退还资金。孙某一时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司法所工作人员提示,孙某在裁定假释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罚金已经缴纳的证明,在其假释的卷宗里,一定有相应的证明。于是孙某在枣庄中院的假释裁定档案中,找到了相应的证明,并提交给了原审法院,其被查封的账户也将于近日恢复正常。 事后孙某表示,没想到还有一个月假释考验期就满了,没想到竟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十分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所作的工作。 最后,沙沟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所有涉及到罚金的社区服刑人员发出了通知,督处相关服刑人员尽早向原判一审法院缴纳罚金,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王峰 刘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