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交警大队联合新华派出所成功处理一起抗拒执法违法行为人 9月14日上午8时,薛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城区枣庄西站开展常规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发现司机未携带驾驶证并在该车后备箱发现车牌,随即并现场告知驾驶员满某某(女)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满某某未悬挂号牌扣12分,罚款200的处罚,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扣1分,罚款50的处罚。驾驶员满某某对此表示不满、拒不配合,后抗拒执法打骂交警,执勤民警随后交警拨打110。 当日下午,薛城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满某某抗拒执法,打骂交警,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满某某被送往薛城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事件发生后,薛城交警大队邀请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此次事件,让大家引以为鉴。 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驾驶员不服从管理、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不良行为,对广大群众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倡导大家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文明出行。抵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张锋 任可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