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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打造“四型”信访提升信访化解效能

来源:孙中磊编辑:管理员时间:2017-07-13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打造四型信访提升信访化解效能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在群众信访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以维护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过硬公安队伍过硬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打造“四型”信访,努力提升公安信访工作能力水平,积极促进维护稳定、服务民生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以来,该局共接访28起,处结26起,处结率达92%,来访较去年同期下降57.9%,进一步促进了警民和谐关系建设。

一、强化主动担当,打造“高效信访”。一是落实领导接访制度。认真落实局长接访制度,明确领导包案、分头受理、限时答复等事项的责任,完善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四访一包”体系,努力做到访情在一线缓和,矛盾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今年以来,通过局领导接访制度解决群众信访案件5起。二是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案件处理纳入分局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在考核中比重,提高民警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信访案件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接访情况、积案化解进度开展通报,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跟进措施,集中精力开展化解。对全局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对措施到位、化解有力的给予表彰;对化解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分局下发督办单督办,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是落实交办、反馈制度。强化信访问责制度的落实,对上级交办、局长签批和接访的案件,一律实行交办制度,要求涉案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案件办理、办结情况,没有在期限内化解的,要及时续报工作进展情况,倒闭办案单位落实责任,集中开展信访案件攻坚,最短时间内化解信访案件。

二、强化源头管控,打造“规范信访”。一是严格接处警规范。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常见警情处置规范》等执法执勤工作制度,规范接处警民警警容仪表、处警态度等行为,牢牢把好执法“第一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因执法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推行全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制度,对接处警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集中排查执法办案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组织法制、督察等部门,开展7次专项活动,对各执法单位执法场所、监管场所进行彻底排查,排查隐患130余处,全面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确保规范建设覆盖率、安全措施覆盖率、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覆盖率、涉案财物入库率、规范处置率达到100%。每月组织信访、法制、信访、督察,对重点信访案件逐案分析原因,找准案件焦点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调处措施,分类进行化解。三是严格预警排查。依托每日汇总研判平台和民意回访中心,对敏感问题、敏感节点、重点领域矛盾集中开展研判,通过入户走访、召开警民恳谈会、述职述廉会、邀请到警营参观等形式,集中收集群众对公安机关意见和建议,把信访问题控减在源头、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排查梳理信访苗头隐患15条,全部落实化解稳控措施。

三、强化依法治理,打造“公正信访”。一是坚持法字当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落实公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坚持“诉访分离、分类导入” 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局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部门,按照信访事项管辖程序办理的,及时导入法定程序办理,明确公安机关内部信访处置部门。对信访人提出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做好接访人解释说明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诉求,坚决把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信访处置指导思想、处置流程、适用法律等标准、尺度。加强与信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统一打击“非访”执法思想和执法共识,形成处置合力。认真组织法制、治安、信访、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民警进行专题学习,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为打击“非访”奠定坚实理论基础。二是坚持严字方针。对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机关、闹企业”行为,采取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打击调处等方式妥善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今年以来,共处理非访中的违法犯罪人员45人次,其中行政拘留11人次。三是坚持以人本。坚持“信访在疏不在堵”的原则,对于群众诉求合理、属于公安管辖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无依据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解释沟通工作,引导其利用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责任单位,做好对当事人思想教育引导和政策讲解、规劝工作,加强日常思想沟通,主动排忧解难,防止信访人出现过激行为。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基础上,组织民警联合有关镇街、村居干部走访慰问困难信访群众,真情感以来,先后救助信访群众5人,成功化解信访疑难案件6起。

四、强化长效机制,打造“责任信访”。一是推行倒查问责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民警执法执勤、接警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作为问题,由纪检、督察等部门对被投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民警开展约谈,做好警示和教育工作。二是推行信访案件评查机制。每月组织法制、信访、督察部门对信访案件开展案例剖析,及时查找在执法办案、接待群众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教育,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管理。三是推行联动联处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纽带桥梁作用,组织做好接访受理、转办交办、及时答复、跟踪回访等工作,确保信访工作高效规范运转。建立信访化解联动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综治、民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动联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王  栋    孙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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