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法院“组合拳”向执行难问题“亮剑” 通讯员:陈 平 王 龙 “王先生,不好意思,你已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 “对不起,因为你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和动车票,只能购买普通列车车票……” 临近年关,近日身在广州打工的被执行人王某准备坐飞机返回老家。但是被告知,不仅买不了机票,连高铁票也买不了。几千公里的路程,只能坐二十多个小时普快列车回家了。 为什么王某的回家之路充满“坎坷”?原来是他被薛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早在2015年,王某曾向李某借款30000元未还,后经薛城法院在2016年8月判决王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履行,并躲到广州打工,因此李某申请执行。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自己的失信行为导致在生活中寸步难行,王某悔不当初。近日,王某主动到法院偿还了借款及利息。 近年来,薛城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以司法诚信助推社会诚信。该院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体累计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900余人,并对其执行“限高令”,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促使主动履行义务。尤其是,对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消极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老赖”果断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拘留、罚款等措施,彰显法律威慑力。2016年,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032件,标的额1.6亿元,较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