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薛城区始终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理念,把“当下治”和“长久治”结合起来,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整顿成果。 坚持“早谋划”与“快启动”科学统筹。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多次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和推进会议强调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教育整顿各阶段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充分借鉴吸收上级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全区政法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科学完善的针对性制度机制,努力补齐制度短板。 坚持“治顽疾”与“治病根”一体推进。把查纠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教育整顿期间反映出的顽瘴痼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制度,把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为提升履职能力,薛城区法院出台《提升审判质效分工方案》、《关于“最多跑一趟”立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员额法官业绩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监督机制;出台《薛城区人民法院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扣押物管理规定》,整治实际执行到位率低、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等问题。薛城区检察院聚焦“6+2+4”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关于严格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规范的通知》、《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各环节的程序性要求。薛城公安分局制定《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公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当下治”与“长久治”,加强分析研判,着重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机制: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政法队伍风气长期向上向好;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把权力置于阳光下,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健全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出台专项培训、定期考核、奖优罚劣等制度,促进政法干警能力素质持续提升;健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使政法干警在政法各单位内部和各系统之间有效流动起来,进一步激发政法队伍生机活力。目前全区政法各单位已建章立制67项,其中区委政法委3项,区法院20项,区检察院31项,薛城公安分局8项,区司法局5项,确保了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