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薛城区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19年以来对区政府出台的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全部按照“三统一”要求登记编号公布并发布文件解读,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现全覆盖。 一是严把“程序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等制定程序,确保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在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时,注重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意见。 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区司法局进行分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出台。 三是严把“送审关”,严格执行送审规范。明确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材料送审规范,强化起草单位主体责任,文件送审稿必须经过起草单位局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相关材料必须严格落实送审规范。送审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起草单位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直接退回起草单位。 四是严把“公布关”,严格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明确起草单位是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责任主体,推动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文件同步解读工作。 五是严把“备案关”,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凡是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备案审查有关程序规定准备材料,向市司法局做好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