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了《薛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薛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分为二十二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点、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恶类犯罪团伙、涉恶常见各类犯罪的定义进行了具体解释,明确了举报范围、举报渠道、举报方式以及举报奖励措施。 《办法》明确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其余举报线索经查实,视情况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15000元。奖励由区公安分局具体实施,举报奖励资金由区财政保障。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全区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推动全区群众积极踊跃发现、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促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