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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来源:区纪委编辑:管理员时间:2018-09-26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以及“保护伞”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部署。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部署和平安薛城建设暨扫黑除恶安保维稳创卫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践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果断“拍蝇”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客观需要。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同时,加强对各镇街党委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了扫黑除恶工作约谈措施,压实了有关部门(单位)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区纪委监委编制了《委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将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优化;同时建立了7项内部工作制度和2项外部工作制度,强化了工作保障。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帮包制度,对2016年以来区纪委及信访部门受理的信访举报重新筛查,采取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帮包措施强力推进查办。制定印发了《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双向反馈制度》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区纪委监委与政法系统职能单位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0余条,实现了与政法机关的密切配合和良性互动。

  扩宽线索渠道,深挖细查案源。拓宽举报方式。在区纪委网站上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专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和举报电话等平台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强化筛查机制。对政法机关2016年以来已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逐一核实涉黑涉恶人员信息;充分发挥“两结合”工作机制,对政法机关在侦的涉黑涉恶案件派员及时介入;成立阅卷小组,抽调专人对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在侦案件卷宗逐一查阅筛查;针对私挖盗采国家资源和行政处理等案件重点筛查,严肃追究监管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责任。通过以上有效措施,筛查发现并依规依纪处理党员干部涉及黑恶行为、充当“保护伞”和监管失职失责人员近10人。做好结合文章。借势巡察工作,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巡察工作主要内容。成立5个专项察访组开展专项察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加大察访力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提升工作效果,目前已回收调查问卷700余份,走访群众300余人,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关注度、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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