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金融涉黑涉恶线索: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者协助开展业务的; 4.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5.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的; 6.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的; 7.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为实际控制人的; 8.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1.来人举报:薛城区财税综合服务中心5楼C519室 2.来电举报:0632—4412758 3.邮箱举报:xcqjrb@163.com 4.信件举报(邮寄地址):薛城区财税综合服务中心5楼C519室,邮政编码:277000 枣庄市薛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