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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日宣传知识问答

来源:办公室编辑:管理员时间:2018-04-11

国家安全日宣传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该怎么处理?

2、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3、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问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4、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时应该怎么办?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时,应当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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