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坞镇突出“四化”加强村居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消防管理网格化。成立由科级干部领导负责,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签订150余份目标责任书;明确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度上墙;指导农村家庭留守人员采取合户联防、责任到户的形式,在火灾高发时期开展防火安全巡查。 二是消防宣传常态化。坚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评选文明家庭等活动之中;在妇女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内容,并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标志;村广播在三夏、三秋和大风天气等火灾多发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农民注意防范火灾,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三是消防力量多样化。充分调动和发挥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多种形式专、兼职的消防队伍建设,组建起一支21人的消防队伍,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党员志愿消防队。 四是消防检查定期化。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每天开展消防巡查监查;行政村、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电力、消防、农机、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工作,每个季度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抽查,每半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