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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枫桥经验”征文交流研讨会

来源:综治办编辑:管理员时间:2018-11-30

11月29日,区法学会召开“枫桥经验”征文交流研讨会。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负责人,各镇街法学工作站负责人,全区法律法学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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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法学会联合开展了“枫桥经验”专题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共征集法治研究、工作实践等论文作品27篇。区法学会经组织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作品2名、二等奖作品3名、三等奖作品5名,优秀奖作品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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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理论研讨征文获奖作品表彰的决定》,并为部分获奖者颁奖,两名一等奖获得者,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全区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按照“枫桥经验”征文要求,聚焦时代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思考深入、选题广泛,论文成果较高,既有深入的理论研究,也有来自执法实践的理性思考,为我们弘扬和创新“枫桥经验”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法律理论支持和法治实践,也为下步我区继续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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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全区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司法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机制上不断探索创新,认真履行社会治理工作责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用发展的手段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要结合本职工作,切实领会好“枫桥经验”的实质内涵,不断地将“枫桥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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