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复兴赋 观中国之法治兮,学西方之所营。 顾清末之修律兮,效日本之文明。 中华法之解体兮,融特权之坚冰。 著六法之全书兮,鉴德国之法形。 苏维埃之立权兮,改土地以革命。 新中国之既立兮,业百废乎待兴。 创人大以立法兮,律准乎以民情。 法体系之初创兮,仿苏联之滋荣。 仰今日之雄强兮,皆自创其成律。 查雄强之成律兮,引文化之便利。 思希腊之哲辨兮,垫西方之政体。 思罗马之共和兮,民商法之根基。 思英国之立宪兮,置王权于法下, 思美国之宪政兮,分三权于独立。 思法国之法典兮,拿破仑之辉光, 思明治之维新兮,引西律于东洋。 望中国之崛起兮,伴文明之沧澜。 起强国于即倒兮,处逆境以犹欢。 建自身之法制兮,莫舍近以求远。 传中华之文明兮,勿学步于邯郸。 皋陶断狱,周公制礼。 礼法合一,春秋决狱。 尊老悯幼,疑案三刺。 郑铸刑鼎,魏修法经。 克咸阳以约三章者,九章律也; 准五服以至罪者,泰史律也; 立法之巅峰者,唐律疏议也; 仿西周之官制者,唐六典也; 中华法系之大成者,大清律例也。 依群众以调解者,马氏锡五者也。 度文化之养成兮,难毕功于一役。 传中华之精粹兮,分糟粕于云泥。 守青天之宏愿兮,量宽严以相济。 分审执之权柄兮,置两权于分离。 固依法以治国兮,志服务于大局。 愿执法以为民兮,守社会之正义。 立人民以做主兮,调法理于统一。 恒法治之大纛兮,鉴历史之兴替。 (法制网 李帅)